


各律师事务所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重要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开创番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根据《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协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番禺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调委会”)调解员并建库动态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属社会公益性质,调委会组织通过申请的调解员组成调解组开展相关案件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将争议通过调解解决,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承担知识产权相关研究和咨询、宣传推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对于调解员的辛勤付出,调委会按相关要求给予适当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调解员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加入番禺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入库调解员。
►热心调解事业,自觉遵守调解规则以及相关调解员履职行为规范,能够积极利用空余时间参与开展一般性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从未发生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等激化矛盾纠纷情形;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了解和掌握调解程序和方法,能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当事人合法权益;
►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等某一方面技能;
►具有律师执业证书、专利代理人证书、区级以上知识产权类荣誉资质,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知识产权)有关工作的专业人员,拥有高级工程师(或等同级别)以上技术职称,对专利侵权判定相关实体性规定有较好认识和理解的技术人员(仅需满足其一优先)。
调委会就所需具备条件不做硬性同时满足,结合实际综合考量。
二、征集调解员方式
本着为民服务,进出自行自愿自由,尊重知识价值的原则,调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调解员,符合条件的调解员直接填报《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后附)申请。
三、征集调解员程序
(一)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3.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能证明个人专业专长的奖励证书复印件;
5.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能力的材料。
申请调解员需将申请表和加盖公章的上列资料一并打包压缩发至协会邮箱pyzscqxh@163.com或直接发至协会微信。
(二)调委会对申请调解员报送资料进行审查,按择优选择、优中选优原则,形成初审入选名单结果。
(三)调委会对入选名单在“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官方网站”上予以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公众如有异议,将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情况属实,作“退回申请”处理。
(四)公示期满,调委会颁发证书、派发工作证,正式成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有效期3年。期满后,视具体工作表现进行复审,若无问题,继续延长有效期3年;若未能通过,给予“劝退”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娄 靖 18520027480(微信同号)
协会微信,欢迎添加
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下载广州市番禺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docx
原文件如下: